周蕙:關于加快出臺《杭州市食品安全條例》的議案
發布時間:2005-03-15 14: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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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不僅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還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關系到政府的形象。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把它列入打造“平安杭州”的重要內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廣大市民對食品安全心存疑慮,統計資料表明,有65.7%的市民認為食品不安全。究其原因,除不法廠商膽大包天,制造、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和消費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識、防范意識等外,我國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是重要因素。突出表現在:
1、我國目前尚缺乏一部綜合的《食品安全法》。現行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如《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農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只從各自單一領域進行規范,導致法律法規既有交叉,又有間隙。
2、現行法律法規對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大。依照《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對違法者只能處以沒收產品和1-3倍的罰款,顯然不能徹底剝奪違法犯罪分子再次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條件和能力,容易導致死灰復燃。
3、現行法律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形成有力的約束。特別是去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對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做出重大改革后,法律沒有對綜合監管進行規定,明顯滯后。
4、新形勢下,食品安全管理所迫切需要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風險預警制度、危機處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重要內容尚未納入法律規定。
鑒于當前全國人大出臺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律尚需時日,根據我市食品安全的實際情況,建議市人大抓緊調研,加快起草、出臺《杭州市食品安全條例》,明確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主體的職責,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規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行為,為食品監管提供法律依據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