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福弟:關于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兼顧國企退休科技干部權益的建議
發布時間:2005-03-24 1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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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企退休科技人員待遇偏低問題愈來愈突出,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導致國企退休科技人員待遇偏低問題的原因很多。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我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推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不再與其在職時的檔案工資、職務等直接掛鉤,而與其在職時的繳費工資高低及繳費年限長短有關。繳費年限(即工齡)成為計發退休金最重要的依據。這樣,國企退休科技人員們由于受教育時間較長,工齡反而要比學徒工出身的企業人員短,退休金自然也就少了。同時由于體制的原因,我國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退休金計發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受的是退休金制度,其退休工資可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的調整而調整,而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的是社會保障制度,由于其統籌性,養老金不可能隨意調整。隨著近幾年各地對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待遇的調整,兩者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在個別地方這個差距目前已達2倍以上。另外,在住房、醫療等待遇享受上,兩者也不同。
這種情況使國企退休科技人員們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他們認為,在計劃經濟時代大學畢業生沒有擇業的自由,到企業或到機關事業單位,都是服從國家分配;他們還認為,他們在高積累低工資的計劃經濟年代干了三十多年,打下了國家的工業基礎。而現在退休了,待遇竟有如此之大的差距,同工不能同酬,極其不合理。以他們現在的退休待遇,如果遇到生病住院等重大變故,生活就會陷入困境。希望政府能對此高度重視,并切實采取措施,提高他們的退休待遇,以安度晚年。這有助于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公正,也是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和“科教興國”戰略的具體體現。建議:
一、有關部門應對此問題作全面調查,摸清存在問題,掌握全面情況,出臺相關政策,使其社會保障水平能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而逐步提高,改善國企退休科技人員的晚年生活質量。
二、在體制尚未能調整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借鑒廣東、湖南等地的做法,為國企退休科技人員這一特殊群體發放職級補貼,以適當提高退休待遇。資金來源為可以是國有資產,也可以是財政等。 (該文系民建省委會副主委、民建杭州市委會主委蔣福弟在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上的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