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福弟提交的《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被國家財政部列為重點建議
發布時間:2005-05-17 17: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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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 明
近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全國人大代表、市政協副主席、民建杭州市委會主委蔣福弟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提交的《進一步完善出口退稅政策的建議》引起了國務院和財政部的高度重視。在財政部今年承辦的2000多件議案、提案、建議中脫穎而出,被列為兩件重點辦理建議之一。5月16日,國家財政部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部長樓繼偉專程來杭,召開在浙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座談會,聽取相關代表、委員意見,共商措施。
在《建議》中,蔣主委認為,出口貿易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之一,對增加就業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從2004年1月1日起,國家開始實行新的出口退稅政策,按照“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原則,對出口退稅進行結構性調整,加大中央財政對出口退稅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的新機制。新政策實施一年來,取得了階段性的積極成果,有效地緩解了中央財政的壓力,樹立了誠信政府的形象,加速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周轉,節約了經營成本,調動了外貿企業的積極性。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征稅地和退稅地相分離,政策設計不合理;二是增加了地方財政支出壓力,影響地方競爭力,出現由中央拖欠演變為地方拖欠的局面;三是促使貿易方式發生變化,不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水平的提高;四是影響區域經濟合作,容易出現地方保護主義,導致市場割據。為促進全國宏觀經濟、外貿出口和財政運行健康穩定可持續的發展,達到中央和地方、外貿發展和財政增長的共蠃,蔣主委建議進一步調整、完善現行出口退稅政策。一,從近期看,主要是解決存在的問題。可實行調整出口退稅中央和地方負擔比例,提高中央負擔比例,降低地方負擔比例;對出口退稅基數予以動態性調整;合理確定出口退稅地方負擔的限度,或給予地方適當專項補助等,確保地方財政可持續運行。二,從長遠看,出口退稅要從目前的“兩人抬”改為“一人挑”,由中央財政來負擔。可進一步對出口退稅進行結構性調整,降低出口退稅率;用進出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進行沖抵。 三,出口退稅政策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杠桿,直接影響著全國和地方的經濟發展。國家有關部委要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出發,提高把握市場經濟的能力,盡快對現行出口退稅政策進行調整,以緩解人民幣升值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