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發展職業教育的四點建議
發布時間:2007-07-25 08:25:07
|
作者: 蔣福弟
近幾年來,我國職業教育一方面快速發展,呈現出規模擴大、辦學條件改善、質量提高的可喜局面,另一方面也存在著規模、質量、水平不適應產業發展與就業市場要求的問題,存在著較多的制約因素。
當前制約職業教育發展的因素主要有四點:
一是認識不到位。“重學輕術”的傳統思想影響較深,許多學生和家長認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普高”,進普高和本科大學才是唯一的成才之道,讀職業學校是一種萬不得已的無奈選擇。同時個別領導和有關行政部門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忽視、輕視職業教育的傾向,對職業教育的重視程度遠不如基礎教育、高等教育。
二是投入不足,相關政策未得到完全落實。第一,政府投入低于法律規定。以浙江省為例,2004年全省職業高中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平均為489.03元,比普通高中低10%,遠未達到《職業教育法》“職業高級中學的公用經費標準應高于普通高級中學”的規定要求。第二,相關政策沒有得到落實。國務院曾規定“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已經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不低于20%。”但這項政策在全國絕大多數地區都未得到落實,就是在經濟發達的浙江省比例也不到6%(如包括高職,也僅為7.12%),遠遠低于20%的要求。
三是職業院校的辦學特色不明顯,發展后勁不足。第一,專業設置結構不夠合理。文秘、會計等長線專業較多且招生量大,工科類專業少且招生量小,導致應用技能型人才緊缺。如浙江省,工程技術類的學生還不到全省各類職業院校學生的30%,與全省經濟結構嚴重不符。第二,辦學方式、教學內容還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職教學校教學管理尚未能完全擺脫普通高中的教學模式,存在“職教普教化、教學理論化、模式單一化”的問題,教學方法和教材不適應企業和社會的需要,對學生專業技能的培養不夠。第三,師資隊伍結構不合理。職業院校教師職務評審仍基本沿用普通高校和中學的標準辦法,脫離了職業教育的特點,重論文數量、輕實踐技能指標的傾向普遍存在,不利于“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形成。目前浙江省一萬多名職業教育專任課教師中,雙師型教師比例僅為27.4%,衢州、溫州等地區還不到16%。
四是全社會協作不夠,職教發展大格局尚未形成。第一,校企合作不夠緊密。職業學校學生“出口”不暢,學校對企業的吸引程度、企業對學校的支持力度都有待于進一步增強。第二,企業對職工培訓重視不夠。多年來,企業對國家“按職工工資總額1.5%到2.5%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要求遠未落實,一線職工技能培訓的時間、經費和場所等難以得到保障。第三,有關行政部門尚未形成合力。目前職業教育多頭管理,教育、農辦、勞動、經貿等部門分別承擔著職業教育的培養、考證、使用、培訓等多種職能,規劃共同制定、資源合理配置、信息共用共享、職能相互協調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勞動預備制度、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等要求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德國、美國、日本、韓國等世界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表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一個國家經濟騰飛和轉型升級的重要條件,是經濟競爭力提升的“秘密武器”,也是提高國民素質的重要途徑。為此,建議:
一、加強輿論宣傳和政策引導。一方面,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職業教育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努力在全社會消除重學歷輕技能的偏見,形成尊重技能、尊重勞動的新風尚,營造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探索建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激勵更多人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導向機制,特別是在就業和分配領域要強化這種導向機制。如加強勞動準入管理,全面推進和規范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切實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督促企業從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人員中優先招錄員工。同時,積極引導企業對技術工人特別是高技能人才,采取年薪制、技術獎勵津貼、一次性獎勵等激勵措施,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推動更多需要就業和在崗的人員接受職業教育。
二、加大投入力度。一是要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各級財政對公辦職業院校的學校建設、公用經費、專項經費,要與普通學校一樣予以保障。二是要切實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提高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可用部分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三是要切實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使用的有關政策,嚴格按職工工資總額2%到2.5%的比例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對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以及未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的企業,政府應依法對其職工教育經費實行統籌,由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培訓服務。
三、著力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質量和水平。一是調整優化專業結構。各地應從實際出發,面向區域經濟發展和就業市場需求的變化,合理設置專業。二是提高學生實踐能力。要通過改善學生校內實訓條件、推動校企合作這兩種方式,雙管齊下,著力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三是大力推廣職業教育集團模式。以優秀職業院校為龍頭,由其他職業學校和企業共同參與,跨地區、跨專業的職業教育集團,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四是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五是改進、完善職業教育的評價制度。一方面是要把學生的就業率、就業質量和今后的職業發展作為考核評價職業教育質量的重要指標,另一方面也要制定有別于普通教育的職業院校教師職務分類單獨評審辦法。
四、設立民工技能培訓教育券制度。隨著大量民工從中、西部地區進入東部地區,目前東部地區的壓力非常大。建議國家設立民工技能培訓教育券,由中央財政在“三農”工作資金中專項列資,按人頭發放,規定教育券的價值,憑券接受職業技能免費培訓,并實行券隨人走,提供職能技能培訓的機構憑券先向地方財政結算,地方財政在每年底統一向中央財政結算。
(作者系全國人大代表,原省委會副主委、杭州市委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