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杭州市委會組織機關干部學習《侵權責任法》
發布時間:2010-08-24 1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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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蘇廷良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于今年7月1日施行。該法對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并制裁侵權行為,化解社會矛盾,減少民事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為使機關干部深入了解《侵權責任法》的內容,進一步提高法律素養,8月12日上午,市委會邀請民建會員、浙江錦豐律師事務所主任樊德珠為機關干部作《侵權責任法》的講解與輔導。杭州市政協副秘書長、民建市委會副主委郭清曄,秘書長吳彥及全體機關干部參加了學習,宣傳處處長王萍主持了講座。
樊德珠律師通過詳實的資料、豐富的案例、通俗的語言對《侵權責任法》的主要內容、亮點及有關章節、條款的內涵、深入淺出地作了分析和講解。大家積極參與互動交流,就日常所聞所見有關侵權責任的疑惑進行了咨詢,樊律師結合工作實際進行了詳細的法律指導,使大家開闊了視野,對《侵權責任法》有關案例的了解及進一步掌握該法的精髓感到意猶未盡。
郭清曄副主委作了總結發言。他說,侵權責任法的實施有助于提升公民的維權意識,有助于更好地化解侵權糾紛,將為保障個人平等權利發揮深遠和重大的影響,將為建立和諧穩定、公平公正的社會秩序發揮積極作用。這次學習是民建杭州委會機關全年普法教育計劃的內容之一,作為黨派機關干部,必須要有法律意識。年輕干部要傳承民建會的優良傳統,學習老同志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作風,希望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認真學法、懂法、用法,為建設“三型”機關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